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建筑用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2022年度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实施建筑用钢筋产品市级监督抽查。本次抽查计划15批次,抽到15批次,经检验合格15批次。
建筑用钢筋是指横截面通常为圆形,且表面带肋的混凝土结构用钢材,按热轧状态交货,通常指热轧带肋钢筋,俗称螺纹钢。热轧带肋钢筋是经热轧成型并自然冷却的成品钢筋,大范围的使用在土建工程建设行业。热轧带肋钢筋置入混凝土中主要承受拉应力,由于表面带肋,加强了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接力,因而能更好地承受外力的作用。成品的耐用性高,能抵抗气温影响及收缩情形,被大范围的使用在房屋、桥梁、道路等土建工程上。
我国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发放热轧带肋钢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约有480余家,江苏省为获证企业最多的省份,产量也居全国之最,13个设区市均有企业分布。盐城市热轧带肋钢筋获证企业数为5家,分布在3个县市区,其中东台市3家、建湖县1家和大丰区1家。
目前盐城市场上主流品牌有“联鑫”、“永钢”、“中天”等,主要销售经营渠道为直供用户、代理销售、市场门市现货等。
本次任务共15批次,实际抽到样品15批次,分别在生产企业和实体店抽取。详细情况见表1。
最大力总延伸率、R°m/R°eL、R°eL/ReL和反向弯曲性能适用于牌号带E的钢筋。
本次监督抽查样品分别从生产企业、实体店抽取。其中生产企业抽取5批次样品,实体店抽取10批次样品,详细情况见表3。
本次监督抽查产品15批次,单价整体上在3~5元/kg之间,详细情况见表4。
本次监督抽查产品15批次,抽样地区涉及东台市、射阳县、阜宁县、建湖县、滨海县、响水县、亭湖区、盐都区和大丰区九个地区,详细情况见表5
本次监督抽查产品15批次,产品牌号涉及HRB400和HRB400E两种规格,详细情况见表6。
本次监督抽查产品15批次,产品公称直径涉及8mm、10 mm、12 mm、14 mm、16 mm、18 mm和22 mm七种规格,详细情况见表7。
主要对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重量偏差、金相组织、表面上的质量、表面标志这八个项目进行检测验证检测,检验测试结果均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金相组织——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有热轧带肋钢筋》标准规定钢筋的金相组织应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 基圆上不应出现回火马氏体组织。2018年执行的《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标准中新增加了金相组织的检验规定、宏观金相、截面维氏硬度、微观组织及检测验证的方法,其目的是对穿水工艺进行了限制,避免穿水钢筋假充热轧钢筋在市场上流转。钢筋生产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通常会通过两个方式来提升钢筋的强度问题,一种是通过添加锰钒合金来提高强度,另一种是通过“穿水工艺”生产钢筋。前者能大幅度的提高钢材的强度、韧性、可焊接性、抗震能力及产品延展性,但在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上高出很多。因此,不少生产企业会采用“穿水工艺”来制作螺纹钢筋。虽然降低了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但是穿水钢筋相较正常钢筋更容易生锈,易脆断,且强度容易衰竭,在建筑混凝土里的作用与合格钢筋根本没办法相比。
重量偏差——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有热轧带肋钢筋》标准规定钢筋可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为钢筋长度乘以钢筋的每米理论重量。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以理论重量交货,卖给用户的钢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实际重量,其实质是一种“短斤缺两”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另外在建筑领域,若钢筋的重量偏差达不到规定要求,内径偏小,钢筋的截面积不够,在抗拉过程中,抗拉性能变差,直接影响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量偏差负偏差的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高效益或求得生存空间,在管理上把重量偏差内控指标设为下限值进行组织生产,个别企业甚至采用超负偏差生产。
1.尽可能选用市场主流品牌钢筋,主流品牌钢筋生产企业对钢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较有保证。
3.查看钢筋标志,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生产企业序号(许可证后3位数字)和直径。
4.查看钢筋表面上的质量,注意仔细观察钢筋的表面有无裂纹、结疤和折叠等缺陷,如果选购的存在以上问题,需谨慎留意。